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加强麻醉学科建设,推动麻醉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委组织制定了《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医疗机构加强麻醉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时使用。
附件: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9日
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加强麻醉学科建设,推动麻醉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委组织制定了《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医疗机构加强麻醉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时使用。
附件: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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