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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转换为处方药的通知
时间:2008-7-3 10:08:26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
国食药监安[2008]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
药品
监督管理局(
药品
监督管理局):
2001年,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被遴选为
非处方药
。根据《
反兴奋剂条例
》和《
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
》(
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
)要求,现决定将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7月31日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标签和说明书应按处方药要求出厂。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已按非处方药上市的盐酸麻黄碱滴鼻液,按处方药管理,在有效期内凭处方销售使用。
三、请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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