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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部长:依法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时间:2010-2-1 9:15:4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点击:

依法开展风险评估
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在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卫生部部长   陈竺
(2009年12月8日)
 
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规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等科研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组建了由42名委员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照专业代表性、多学科和独立参与的原则,经部门推荐和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今天,召开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我代表卫生部对各位委员的当选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利用这个机会,我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充分认识风险评估制度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四次审议后通过的,期间,我国经历了2008年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吸收以往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基础上,认真分析、深刻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将科学的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明确的责任体系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为食品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各种情形:一是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三是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四是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的隐患;五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上述规定说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应当发挥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工业产业迅猛发展,食品产业近10年来保持了20%以上的年增速,成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食品市场,食品安全也是国内国际贸易所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我们面对的形势是,一方面,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总体形势趋于好转。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由于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市场经济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诚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时有发生,所有这些都给消费者健康和食品行业有序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总之,目前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保持危机意识,通过大力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从法制、监管、诚信、科技等多个环节入手,系统而有序地逐步加以解决。
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目标是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食品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世界性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国计民生问题。国内外实践证明,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为了应对不断暴露的食品安全问题,国际社会共同采用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科学评估食品中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并被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应用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科学手段,也是各国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政策的主要技术依据。可以说,没有强有力的风险评估作基础就难以制定出恰当的、有说服力的食品安全政策、标准及其监管措施。我希望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和所有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具体规定,按照“预防为主”、“全过程监管”原则,尊重科学,依法履职,提高效率,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
二、认真总结已有的经验,进一步加强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为了科学指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自200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建设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参照全球环境监测规划/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估计划(GEMS /FOOD),分别在17个省(区市)和22个省(区市)设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监测点,对消费量较大的60余种食品、常见的79种化学污染物和致病菌进行常规监测。同时还组织开展了4次全国膳食与营养调查和4次总膳食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国居民膳食结构、饮食和疾病谱变化趋势。在基于科学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初步采用国际通用的风险评估原则和方法,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对国内外部分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了风险评估。在2008年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中,我国在参考国外对三聚氰胺的毒理学评估数据基础上,通过风险评估,制订了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为有效控制三聚氰胺污染带来的健康危害、开展乳品市场清理、规范乳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效应对国际乳品贸易争议提供了技术法规依据。
但是,由于以往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我们的风险评估能力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专门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国家级机构的技术支持,尚未形成开展风险评估所需要的实验室网络,技术保障能力不足,缺乏整体设计与规划;二是缺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收集机制,难以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主动开展评估;三是掌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人员较少,难以承担系统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整体研究力量薄弱。上述情况表明,风险评估工作的现状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极不适应,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风险评估制度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起具备保障13亿人民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这是一项崇高的使命,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此,卫生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一道,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的技术和人才力量,加快能力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能力。力争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利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现有资源,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各省要建立食品安全重点检验室,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形成上下互联、资源共享的数据平台,进一步提高食品检验检测、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评估和预警、技术仲裁等方面的能力,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报告和数据分析机制。二是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建设。积极筹备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合理规划,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中心,与全国风险监测网络实验室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为风险评估提供足够技术和信息支持。三是要加快培养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能力。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收集、整合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调动各方资源,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做到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五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卫生部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在收集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制定风险评估优先项目和计划、开展风险评估活动以及利用风险分析结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风险评估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三、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有效实施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依法履行以下职责: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定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风险评估交流,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它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专家委员会完成以上职责,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应当坚持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坚持科学评估的原则。风险评估要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国内外有关信息为基础。要系统掌握国际国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先进技术和方法,及时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方法,主动收集、分析和处理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信息,依法开展风险评估。二是坚持独立评估的原则。进行风险评估活动要坚持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代表任何组织和单位,严格避免受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三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科学、独立的基础上,坚持公开透明,更有利于做到客观、公正。在提交风险评估结果时,同时要报告风险评估的过程和科学依据,充分尊重各位委员的意见,风险评估的结果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卫生部将充分尊重和支持专家委员会根据以上原则进行风险评估,为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创造条件。我们也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要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委员会的工作。
专家委员会及其秘书处要积极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一方面认真完成各项风险评估任务,一方面要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做好风险交流工作,科学引导公众,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要做好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交流,参与该专家委员会开展的对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做好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工作,重要事项按规定向卫生部报告。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之前,专家委员会的秘书处暂时挂靠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大力支持,在人员、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
在此,我也向各位委员提几点要求和希望:一要依法履责,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一项重要的使命和责任,认真完成任务。二要加强研究和学习。首先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标准,同时要加强业务研究、交流与分析,新的技术知识发展很快,风险评估又是多学科交叉的工作,要求我们不断拓展原有的知识,不断提高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关注社会热点和食品安全难点问题,发挥技术专长,主动追踪国际国内食品安全最新动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同时也要注重技术创新。为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政府的参谋。要提高我国风险评估在国际上的地位,必须有自己的数据,不能只拿别人的资料进行评估。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专家委员会章程的要求,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并承担保密的义务。风险评估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有时还可能关系到国家的核心利益,保密工作不容忽视。最后,我希望大家积极关心当前政府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卫生部及有关部门做好国务院部署的为期两年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积极支持政府开展的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多做贡献。
食品安全工作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敢地担负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任,开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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