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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风险管理

时间:2010-3-2 10:48:18 来源: 摘自《中国药物警戒》2009年8期 点击:

赵怀全 

(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100035) 

中图分类号:R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672—8629(2009)08—0470—03 

摘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具有药品和易制毒品的双重属性,充分认识和加强该类药品的风险管理非常必要。通过对我国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认知状况、监管法规、药品使用等方面的现状分析,建议有关部门加强风险认知教育,完善相关法规,制定临床用药指导原则,以防范潜在的风险,实现合理用药和安全管理的目标。 

关键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风险管理;合理用药 

Risk Management Of Pharmaceutical Precursor Chemicals 

ZHAO Huai-quan 

Beijing Ji Shui Tan Hospital(Beijing 1 00035,China) 

Abstract:Pharmaceutical precursor chemicals have dual attributes of pharmaceutical drugs and precursor chemicals.It is necessary to fully recognize and strengthen the risk management of pharmaceutical precursor chemicals.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cognitive status,supervision regulations and the use of pharmaceutical precursor chemicals,some suggestions have been proposed to take precautions against the risk of clinical medication,such as strengthening education of risk cognition,improving related regulations,formulating gu ideline of clinical medication. 

Key words:pharmaceutical precursor chemicals;risk management;rational drug use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可卡因等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配剂。2005年l1月l日,国务院发布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为防止该类物质被用于制造毒品,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麻黄素等一些临床用药因同时具有药品和易制毒品的双重属性,被列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范畴。加强此类药品的风险管理对于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实施规范有效的药品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与危害 

1.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制造毒品的主要原料中具有临床治疗作用的化学药品。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列示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以及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上述化学品及其单方制剂均被列入管制范围。 

2.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害主要是易制毒性,该类药品从品种来源和类别归属划分主要为麦角生物碱和麻黄生物碱。麦角生物碱的原体就是小黑麦的麦角。1938年,瑞士化学家Albert Hofmann利用麦角中所含的麦角胺、麦角新碱,首次合成了麦角酸二乙基酰胺,这是已知药力最强的迷幻剂,吸食者丧失对事物的判断力和控制力,产生严重的心理和生理损害。麻黄素类是从植物麻黄草中提取的生物碱,也可通过化学合成制得。麻黄素及其制品既是制药原料,又是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前体。1919年,冰毒由日本化学家A.Ogata首次合成,是目前国际上滥用最严重的中枢兴奋剂之一,大剂量使用引起精神错乱,类似妄想性精神分裂症。 

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临床应用状况与相关风险管理规定 

1.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临床应用状况 

我国批准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主要有: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盐酸麻黄碱片、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等。马来酸麦角新碱为子宫收缩药,主要用于产后子官收缩无力或复原不全所致的子宫出血,因可选择其他替代药物,故临床已很少使用。麻黄素制剂在收缩血管、缓解平滑肌痉挛、兴奋中枢神经等方面具有广泛的药理作用:口服给药可缓解支气管哮喘,复合麻醉用于蛛网膜下腔或硬膜外麻醉引起的低血压症,局部用药治疗急、慢性鼻炎、鼻窦炎,鼻黏膜充血、水肿及鼻出血等。由于麻黄素口服治疗哮喘时,对心脏的副作用较大,已被选择性β一受体激动剂取代。目前,麻黄素制剂主要用于复合麻醉和鼻黏膜局部用药,小包装的盐酸麻黄碱仍是医院配制一些滴鼻剂的常用原料药。 

2.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风险管理规定 

(1)实行许可管理制度国家对麻黄素及其盐类、麻黄素衍生物以及以麻黄素为原料生产的单方制剂和供医疗配方用小包装麻黄素的生产、经营、使用和出口实行特殊管理。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须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或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购买,并建立使用台账,保存2年备查[1]。 

(2)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应核实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买方资质及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无误后方可销售,并要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核实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备查[1];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1];供医疗配方用小包装麻黄素纳入麻醉药品供应渠道。 

(3)限定处方药品使用  严禁社会各类医药商店及私人诊所经销麻黄素单方制剂;使用单位要建立购买、使用、销毁的登记制度,严防麻黄素及其单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医疗单位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每次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留存2年备查;药品零售企业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1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1. 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认知不足 

近年来,境内外贩毒分子除套购、骗购冰毒的原料麻黄碱外,又开始贩卖、走私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提取麻黄碱后制造冰毒,构成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危害[5]。在工作实践中,一些医疗机构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大相径庭:有的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使用淡红色专用处方开写;有的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使用白色专用处方开写;在采购供应方面,对麻黄素类药物管理相对严格,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采购供应,而对马来酸麦角新碱等只按普通药品管理。由此可见,对该类药品的认知不足,必然影响到使用管理和风险控制。 

2. 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法规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属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界定的范畴,同时又受到药品管理法规的约束。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与我国《药品管理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特殊管理有待进一步协调和界定;属于重点监控的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国家制定有《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特殊管理,而同被列入目录的麦角胺、麦角新碱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尚未见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就相关法规的效力等级和时间顺序而言,《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也亟待重新修订。可见,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尚缺乏有针对性的管理法。 

3. 药品管理的特殊性未充分体现 

尽管相关法规中提出对麻黄素类药品实行特殊管理或专项管理制度,但在药品标签标识、处方开具与医师权限、药品贮存保管等方面均未见有具体的特殊管理要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也有待于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公布。这些措施的缺失都可能成为药品使用和管理的潜在风险。有关文献显示[6],国外麻黄素类制剂滥用现象十分普遍,截至2004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收到800多例含麻黄素制剂引起的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报道,这给予了我们管理方面有益的警示。 


四、完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风险管理的建议 

1. 加强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风险认知教育 

在1996年l1月25日联合国禁毒署于上海召开的国际兴奋剂专家会议上,专家一致认为苯丙胺类兴奋剂将成为2l世纪全球范围滥用最为广泛的毒品。相关部门应加强禁毒知识宣传,使药品使用和管理关键人群了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概念界定、相关药品目录、法规要求等知识和信息,充分认识该类药品的制毒风险,在药品管理中积极采取有效的方法来防范这些风险。 

2. 完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专项法规 

针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风险特点和临床应用情况,有必要进一步梳理相关法规中的管理要求,制定统一、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实现药品管理文件的系统化和部门职责的协调与衔接。从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管,控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风险,对该类药品的单方制剂严格按照处方药管理,对含有该类药品的复方制剂严格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管理。严格药品标签和说明书审核,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加注特别提示用语,警示用药注意事项,提示医师关注该类药品存在制毒的风险。 

3. 制定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类别和临床应用分析,麦角生物碱的应用面相对较窄;而麻黄碱类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并且是一些止咳、平喘和抗感冒等复方制剂的主要成分。我国批准的麻黄碱类药品多达几百种,其中不乏儿童用药,这些药品在临床应用中均有一些明确的禁忌症。FDA调查发现,在1969年-2006年9月期间共有54例小儿因服用含有盐酸伪麻黄碱、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或盐酸麻黄碱的感冒药而致死,其中大多数为2岁以内的婴幼儿,FDA决定将14种小儿抗感冒止咳药撤市[7]。为减少药物被滥用的风险,指导临床规范、合理地使用该类药物,建议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相应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从适应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规定和公布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 

五、结语 

风险管理的含义是识别面临的风险并选择有效的方法来防范这些风险的过程。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要明确药品的不同类别划分和管制要求。通过认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概念、管理现状和潜在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才能实现合理用药和安全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EBIOL].2005—08—26[2009一o2-10].bttp://www.sda.gov.cn/WSOl/CLO056/10759.html.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EB/OL].2008-10-27[2009-02-25].http://WWW.sda.gov.cn/W S01/CL0055/33799.html.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EB/OL].1999-06-26[2009-02一l0]http//www.sdagovs.cn/WSO1/CLO053/24457.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素管理的通知[EB/OL].1998-03-ll[2009-02-lO].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fg/1998/112102199801.html. 

[5]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海南省公安厅共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碱管理的通知[EB/OL].2008-01-07[2009-03-17].http://www.hifda.&gov.cn/HIFDA/ypaqjgc_ we-jian/095058370.html. 

[6]潘国华,孙晓如.国外对麻黄及其制剂的安全性评价[J].中国药物警戒,2007,4(2):111-117. 

[7]孙忠实,朱珠.2007年药品安全与监管大盘点(二)[J].中国处方药,2008,(3):6l-63. 

                                                                                            

                                 (收稿日期:2009-02-10 编辑:邹箴蕾) 

                                   摘自《中国药物警戒》2009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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